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0011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8日 15:07:5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十政办发〔2026〕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6年1月18日

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24〕39号)精神,充分发挥十堰市科教资源优势,依托产业基础条件,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服务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筑牢教育基础

(一)推动高等教育融入产业创新。立足“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前瞻布局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医学工程等新兴交叉学科,建强机械工程、临床医学、教师教育等特色优势学科。支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更名大学、争设博士点,支持汉江师范学院争设硕士点,巩固提升高等教育优势。建立“一所高校牵头一个产业,打造一个重点实验室,服务一批企业”工作体系,实施“双百”科技赋能工程,深化产教、校地协同。力争五年内培育10个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基本实现学科专业对全市重点产业全覆盖。(责任单位:驻市高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科院)

(二)促进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支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申办职业本科、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升专科,坚持企校联合、一线实践、项目依托、成果导向,推动“岗−课−赛−证”精准对接,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面向企业设立“订单班”,探索“名师带徒”培养模式,解决重点产业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到2030年,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专业相关度达到75%,用人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三)实施基础教育科教互促行动。围绕本地特色,开发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等课程资源。试行“科技素养画像”评价,加大科学教师培养力度。探索“人工智能+”科教模式,推动教学空间数智化改造,支持建设元宇宙虚拟实验室等平台。实施“未来科学家”启蒙计划,开展“全国科普月”“科学节”“科学家精神进校园”“劳模工匠进校园”“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研学实践。到2030年,建成5个市级科教实验区,每所中小学建成1个特色科学创新实验室,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达标率提升至98%。(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市科技局)

二、强化科技引领

(四)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矩阵。在汽车智能化领域参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生态安全、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布局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武当实验室。围绕重大产业需求,建设智能农机、循环经济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多元协同的创新网络格局,推动科创平台开放共享。到2030年,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达到10家,新型研发机构在县域、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三个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各县市区)

(五)打造全链条研究攻关体系。聚焦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技术等领域系统布局基础研究,推动“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扩资提质。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要素资源统筹,推动高校院所开展有组织科研。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出50项以上原创性、标志性科研成果。聚焦十大千亿产业集群需求建立科技项目库,完善“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项目组织形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力争每年突破5项以上关键技术、研发10个以上重大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六)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围绕重点产业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十堰分中心建设,开展成果转化交易活动,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建立“技术跟人走”机制,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等途径激活创新资源;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鼓励成果持有人为企业提供持续性技术服务。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研团队成果转化净收益分享比例提至90%以上。到2030年,建成2家概念验证中心、5家制造业中试平台,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3件,技术合同年成交额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三、优化人才生态

(七)构筑区域人才集聚高地。推动重点企业、高校院所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两库一单”(优秀青年人才库、青年人才项目库和青年人才培养清单)托举计划,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到2030年,新培育200名领军人才、100个创新创业团队,形成梯队合理、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协,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八)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通过“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计划下沉企业;支持高校院所引进企业技术骨干担任“产业教授”,共建“双师型”教学团队。探索“共引共用”人才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在高校院所与重点企业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办企或离岗创业,支持科技成果在堰转化。拓展“京堰对口协作”领域,依托互派挂职、跟岗培训、技术协作等方式促进人才交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四、健全协同机制

(九)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成立全市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工作专班,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的规划统筹、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构建“教育培养人才、人才驱动创新、创新引领教育”的良性循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配置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等领域创新实践。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领域尽职容错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积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十)完善以实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研判工作进展、成效与瓶颈。探索高校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完善科技评价激励机制,构建以实效为导向的科创平台和科技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突出创新能力和实绩贡献,进一步提高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促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服务地方发展成效显著的学科、平台和团队,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驻市高校、相关科研院所)

编辑:闻佳慧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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