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政办发〔2025〕4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十堰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31日
十堰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思想政治引领体系,引导产业工人争当时代先锋
1.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建设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产业工人中入脑入心。依托教育实践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资源,构建产业工人“大思政”格局。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将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建设融入企业文化。
2.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突出抓好新兴领域党建,在产业工人集中的领域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深化“双培”工程,注重从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全面推行党员骨干进车间班组、经营网点等生产一线。加强国企党建指导,持续解决国企党员空白班组问题,强化企业家党建责任,促进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组织劳模工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推动全市职业学校劳模工匠大讲堂全覆盖、高等学校劳模工匠兼职导师全覆盖、主城区大中小学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全覆盖、各县(市、区)中学劳模工匠兼职辅导员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宣讲活动。
二、完善保障主人翁地位体系,彰显产业工人主体价值
4.落实政治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中产业工人比例,完善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兼)职制度。组织产业工人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参与视察调研等活动,增强代表意识与履职能力,引导产业工人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
5.完善民主权益保障制度。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依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职工代表培训力度,确保职工有效参与企业管理。
6.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制度。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解决涉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问题。常态化开展劳动关系监测,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建设。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完善维权服务体系,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7.有效维护劳动经济权益。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适时发布职业和技能等级工资价位信息。在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维权站点。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指导企业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能级工资协商,到2027年实现百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覆盖率达80%以上。
8.有效维护社会保障权益。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产业工人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工会+法院+检察+人社+司法”劳动争议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到2027年实现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不低于80%。
9.有效维护安全健康权益。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以“安康杯”竞赛等为载体,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开展心理辅导、健康体检等活动。发挥职代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到2027年实现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依法推进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疗休养规模。
10.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到2027年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重点群体总体入会率保持在60%以上。推动新业态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健全新就业群体社保制度。提升产业工人生活品质,加强职工之家、工会驿站等阵地建设,开展群团携手进驿站服务。
四、完善技能素质提升体系,筑牢产业工人发展根基
11.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落实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双高”“双优”建设,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立“产业链+岗位端+专业群”职业教育衔接机制。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2.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以产业园区为基础,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建强十堰市域产教联合体。创新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支持职业院校与园区共建、与行业联盟,推动校企联合以“校中厂”“厂中校”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探索实施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建设工匠学院。
13.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深化“名师带徒”活动,引导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及工会阵地作用,向产业工人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到2035年累计培训15万人次以上。
14.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育。加强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定期分级分类发布岗位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以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产业工人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高级研修班。深化京堰对口协作及区域人才交流,开展院士专家行、劳模工匠助企行、劳模疗休养,组织高技能人才市内外专题培训和双向交流。到203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以上。
15.落实企业培养责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并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指导企业用好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并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到2027年实现国有企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60%以上。
五、完善职业发展体系,畅通产业工人晋升通道
16.改进技能评价方式。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支持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满足新业态新技术、区域特色产业评价需求。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
17.贯通职业发展通道。将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鼓励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规划。落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培养,落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
18.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增加产业工人在劳模工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中的比例。推荐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工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提档升级武当人才卡,在高技能人才落户、人才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城市软实力建设,将人才待遇落实与提升城市宜居宜业环境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岗、技术岗、管理岗贯通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高层管理副职享受同等待遇制度。
六、完善队伍壮大体系,推动产业工人量质提升
19.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共同推进,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及紧缺工种补贴性培训力度,提高产业工人多岗位适应能力。推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职称选拔评聘。支持制造业领军企业等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职工培训服务。
20.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实施大学生留(回)堰计划,做实“工会帮就业”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到先进制造业企业就业。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大学生等青年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引导走技能成才之路。
21.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深化“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并重,一体开展培训、评价、就业工作,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产业工人。确保进城农民工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融入城市。
七、完善作用发挥体系,激发产业工人创新活力
22.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围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每年开展重点竞赛100场,推动竞赛与产业融合发展。扩大竞赛领域和覆盖面,引导更多非公企业参与进来,到2027年实现国有企业竞赛覆盖率达100%,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60%以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赞助竞赛活动,落实竞赛资金奖励、技能等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政策,将专业技术类竞赛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相应业绩条件。
23.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产业工人立足岗位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创造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持续举办职工创新创业大赛,开展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加强产业工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支持申报科学技术奖。
24.加强职工创新平台联盟建设。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分类成立创新工作室联盟,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探索“技师+工程师”团队模式,引导工匠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
25.开展车城工匠人才培育行动。完善车城工匠培育体系,建立梯次合理、评价科学、激励有效的培育机制,培育推荐更多车城工匠、荆楚工匠、大国工匠。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引领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技术攻关等服务。
八、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凝聚改革强大合力
2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工会牵头抓总,职能部门打破界限,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推进任务落实。
27.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产业工人队伍数据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课题研究。
28.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和示范作用,引导民营企业更好落实产改工作。鼓励企业将产改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工会等相关部门对推进产改成效显著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29.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突出宣传产业工人的时代贡献,宣传改革典型与成功经验,营造支持改革、崇尚劳动、尊崇工匠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