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难问题,省内同标准办理、无差别受理的事项均视为“省内通办”事项。现将《十堰市“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十堰市“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2年6月22日
附件:十堰市“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