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288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11:01:32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556条,独立用户访问量81617个,网站总访问量204413次。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发布信息231条,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广台等主要媒体刊发信息415条。微信公众号“十堰退役军人”共计推送信息247条,浏览量41556次。互联网端信息的高效及时公开,让更多群众从不同平台及时获取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发布责任制度,完善《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无任何失泄密事项发生,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顺畅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要求,我局积极增强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科、市政府网沟通对接,较好地完成了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内容发布。业务系统方面,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局有关政府服务事项办理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线上线下办理事项,并强化市统一受理平台的应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形成了各科室、各部门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合力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22年制发件数

2022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2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2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22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2021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但仍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些差距。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频率不高;三是主动公开形式仍有待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准确、高质量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改进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使用图文、漫画、音频、视频等多种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积极利用网站、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加强宣讲,让更多的群众知道相关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知晓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平台的群众关注度。

三是深化公开理念,拓展公开广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应公开内容进行有效整理、分类、发布,尤其是对群众关切的内容,进行持续、系统性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落到实处,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行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始终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工作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落实,重点加强公开解读和公众回应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为群众答疑解惑,增进公众认同,做到了政务公开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

我局2022年未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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