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围绕“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目标,将政务公开作为卫生健康系统高效履职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人民群众对健康关注度的提高,对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委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责任清单将明确责任分工到科室,结合日常工作及时公示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同时利用健康促进和宣传、机关党委开展的“三亮三比三评”、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结合实际,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内容,以群众易懂易办事易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一是做好基本政务公开,深化卫生健康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加大对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高关注度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把办理网上合理诉求的问题,作为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积极认真办理网上问政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好“健康十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第一时间发布部门动态及相关政策措施,扩大公众知晓率。四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制度。各科室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核表,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后,宣传科再次审核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建设维护情况方面,委宣传科承担日常维护、上传工作,并每月通报信息报送量。各科室要按照分工及时向委宣传科报送政府信息,动态信息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文件、报告、结果类信息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预告类信息在发生前3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文件失效或内容发生变化,应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在信息发布情况方面。我委2022年对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多个栏目进行了更新及发布新信息。一是更新了“内设机构”,公布了下属20家市直及驻市单位详细信息;二是更新了“联系方式”,将信息公开等监督投诉事项和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投诉电话公布在官网;三是更新了“规划信息”,公布了《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四是公布了全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五是公布了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2022年财政预算和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内容;六是更新了“公益事业建设”、“招考录用”、“下载中心”、“卫健委文件栏目”栏目,以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的“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查”、“政府会议”、“回应关切”栏目;七是发布了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报;八是公布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进行了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五)监督保障情况。针对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我委及时研究处理和整改,2022年第三方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11月24日,我委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提出的未查询到贯彻落实办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高频政策咨询解答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12月30日,我委按照省卫健委《关于报送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核查整改情况的函》文件要求,将提出的未查询到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渠道、未公开 2022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市卫健委共起草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共办理行政许可893件,行政处罚216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00214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没有收到自然人、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应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的程度不够,认为只要把工作完成好、落实到位就行,公开与否无关紧要。2022年6月17日,我委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事宜,并在次日制定《十堰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得到有效提升。
2022年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的工作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干部职工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将精力重点放在业务工作上,政务信息没有第一时间更新。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督导。为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公正性,加大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工作中开展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注重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及公开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讨论、委领导及相关科室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全部建议提案。
2022年我委主办的建议提案共18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分别为市人大17号、23号、41号、82号、134号、136号;政协提案12件,分别为市政协17号、28号、64号、73号、85号、92号、95号、117号、131号、143号、158号、169号,全部主动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公布了全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公布十堰市卫健委整治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受理处理投诉电话,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9条、健康科普5条;三是关注保就业,发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3条;四是助力健康扶贫,发布《十堰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县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公开下属20家企事业单位详细信息和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六是公布《2022年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十堰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七是向市政府网报送疫情防控高频咨询事项相关的21张图解和6份文字文档,在委官网回应群众关切问题1条,发布健康科普5条;八是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十堰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方面。我委公布了《2021年十堰市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关于十堰市市级卫健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管理要素及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的公示》;二是公益事业建设方面。在“卫生健康”栏目公布整治疫情防控“层层加码”问题受理处理投诉电话、《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9条、健康科普5条,在“健康扶贫”栏目发布《十堰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县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社会保障”栏目发布《十堰市计生协2022年“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在“突发公共事件”栏目发布《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三是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我委2022年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