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69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16:24:37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33条,独立用户访问量48464个,网站总访问量186921次。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发布信息127条,在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广台等主要媒体刊发信息200余条。微信公众号“十堰退役军人”共计推送信息247条,浏览量41556次。互联网端信息的高效及时公开,让更多群众从不同平台及时获取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发布责任制度,完善《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十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无任何失泄密事项发生,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顺畅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要求,我局积极增强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科、市政府网沟通对接,较好地完成了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工作,并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内容发布。业务系统方面,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局有关政府服务事项办理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线上线下办理事项,并强化市统一受理平台的应用,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形成了各科室、各部门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合力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21年制发件数

2021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1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1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21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2020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2021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2022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但仍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些差距。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频率不高;三是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内容不够丰富;四是主动公开形式仍有待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准确、高质量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改进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使用图文、漫画、音频、视频等多种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积极利用网站、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加强宣讲,让更多的群众知道相关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知晓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平台的群众关注度。

三是拓展公开广度,深化公开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应公开内容进行有效整理、分类、发布,尤其是对群众关切的内容,进行持续、系统性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落到实处,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行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始终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工作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落实,重点加强公开解读和公众回应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为群众答疑解惑,增进公众认同,做到了政务公开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

我局2021年未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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