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09:37:09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堰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数据有疑问,请与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691880)。

一、总体情况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能范围涉及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排水设施监督管理、村镇建设、建筑行业监管、保障性住房等保障和管理工作,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

2020年,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主题主线,以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事项办理、回应市民关切为重点,以网站、报纸等媒体为主要载体,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镇污水治理、行业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公开相关信息。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5次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参加市政府网在线访谈1次。

按照统一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第一时间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监管年报、依申请公开等7个一级栏目、16个二级栏目、23个三级栏目。

及时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下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招考录用,2020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执行及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同时,加强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管理,坚决杜绝“僵尸”栏目及长期无更新的情况,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上网信息领导签批制度,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0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78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个,其它主动公开文件9个,通知公告92条,城建动态153条,城市建设92条,区县扫描155条,村镇建设60条,党建工作92条,行业管理70条,媒体聚焦90条,政策法规24条,城建档案26条,专题专栏380条等。全年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报道稿件213篇,其中《中国建设报》等国家媒体采用10篇,《湖北日报》、省住建厅网等省级媒体采用43篇,市级媒体采用160篇。同时,加强网上问政、市长热线、民意直通车等市民投诉咨询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升工作满意度,全年共办理回复网上问政257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270件,民意直通车84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合工作职能,深化为民服务解难题,高质量完成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9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答复及办理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通过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2件,通过邮箱在线提交1件,快递邮寄5件;申请人为社会自然人3件,外地企业5件。经查,收到的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本机关均不掌握,都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书面答复,告知了申请人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公开或者查询方式。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省、市政府要求、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众需求等方面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速度;三是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三是继续加强解读回应,主动解疑释惑,增强政民互动,着力提高针对性、提升权威性,切实增强传播影响力;四是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孙相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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