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09:37:11
来源
市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办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促进公安政务服务的一个重要工作抓手,全面推进公安警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提效,提升了公安公信力,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常态化公开,扩深警务知情。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市局警令部、政治部及警保、交管、治安等部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十堰交管服务网、十堰日报等渠道公开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人事信息、通知公告、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息186条,不断扩深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二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两网三线”(市政府网“网上问政”、网上“民意直通车”、行风热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3453件(条),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下,全部及时受理回复。三是发挥媒体作用。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敏感点,采取传统公开与媒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展公开渠道,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借力官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每日发布警务要闻、警方动态和警察故事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70余条,通过“平安十堰”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发布应急管理、警情通报、预警防范等各类信息5240条(其中微博4520条、微信610条、抖音110条)。

(二)全程化公开,打造阳光警务。一是执法透明。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执法权责、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执法监督“四公开”原则,采取传统、现代,网上、网下等形式向报案人、受害人、嫌疑人及其家属等公开案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目前,对案件当事人执法回告率达到100%。交管部门公开发放机动车号牌,利用互联网交通管理平台实现了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和自主约考,增强了群众对车牌号码和驾考的自主选择权。二是收费透明。出入境管理支队及一线派出所均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行政性收费标准,并与市财政网联网,将行政性收费直接入库到市财政网,不收取办证人员的现金。交管局实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科收费,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缴费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实现分科缴费,收费更加规范、透明。三是监督透明。市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有力规范了公安机关市场执法行为,提升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两网三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来件,及时纠正基层民警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规范化公开,增强警务质效。一是完善健全公开机制。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情况通报》,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出入境管理支队积极落实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政策,把群众“只跑一次”落实到最后一厘米,今年以来,为市民办理出国境证件16万余人次;交管局落实车驾管业务“四个减免”“18项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政策,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123.4万余笔,免费复印70余万份、免费拓印8.6万余份、免费为车辆和群众照相6000余笔、免提交资料102.9万余份、减免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60万份,为群众和企业节省资金400余万元,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治安支队户政部门取消“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落户证明”等7项市级证明事项,进一步精简材料手续,推动户籍业务办理“只跑一次”。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围绕“足不出户办政务”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湖北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智能化,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捷度,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成果。积极推动全市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后将全面实现“从服务公开向执法公开延伸,从公开执法依据向公开执法过程延伸,从公开上墙向公开上网延伸”目标。加大对“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实现车驾管、出入境证件等435项公安政务服务“掌上办”“随时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强化监督考核。为保证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市局制定执法公开考评规则,每月对各县市区分局和局直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公开情况进行计分、通报和排名,将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倒逼各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执法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4

22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2

+38

16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

+28

7026

行政强制

37

0

39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1

44499486.8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 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 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错误认识,认为信息公开是综合部门的事,把工作制度、规范和办事流程上墙公布就行了,导致公开信息中警务部署信息多,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动态信息少,破案宣传的信息多,“规范性文件”“政策解答”等政策服务信息少。还有的单位存在着“不想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想法,对送警令部文核的文件是否应当公开,不愿注明,或因担心涉密问题,全部不予公开,没有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方案、措施、要点,但部分警种仍未按要求落实。除警令部、政治部、交管局分别通过政务信息后台、“平安十堰网”“十堰交管网”及时公开本年度规划计划、总结、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情况;警务保障处按时报送本年度公开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预决算报告、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等信息情况;其他相关单位均未报送相关情况三是工作力度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公安机关方方面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各警种部门的具体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有所不同,需各警种部门按照自身实际对本系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并进行具体的督导落实。目前,市局虽然每年制发年度工作要点,起草网发一些工作通知,但指导和督办的力度有限,各警种应当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对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办。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地政工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全警的公开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在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真正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程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向外界展现公安机关在推进公开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度。同时,强化警情公示,创新预警方式,丰富预警内容,扩大预警对象范围,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晓率;进一步拓展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警务工作透明度,强化内外监督,全力兑现各项公开承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公开质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真正做到利企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

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坚持从打造平安十堰、构建和谐十堰的大局出发,主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公安机关保障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来抓,做到了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提前30天办结2019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42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的工作目标为更好的回应公众关切,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主动与代表委员及会办部门联系,征询办理结果公开意见后,主办的20件建议提案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注: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十堰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 孙相茹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