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09:37:13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联系(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邮编:442000;电话:0719-8688976;传真:0719-8116850)。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问题和内容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自2013年8月份成立了十堰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成立了十堰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随着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分工,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市、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组建十堰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队伍,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对互联网上有关我局的重点新闻、重要舆情及时跟踪、监控,对市民的投诉、意见、建议等各类网上诉求及时进行回应、处置,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印发实施《十堰市环境保护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十堰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督办法。组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队伍制度、制定实施《在线服务、互动交流及网上咨询、投诉反馈制度》、《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微信微博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对互联网上有关我局的重点新闻、重要舆情及时跟踪、监控,对市民的投诉、意见、建议等各类网上诉求及时进行回应、处置,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2019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3号),以及十堰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抓紧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设立有专门网络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形成了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建立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我局安排了专门人员和经费负责市环境保护网的更新、维护。

除以上两个主要网站外,市生态环境局还通过秦楚网、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手机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种途径发布重要环保资讯。

(四)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1、我局始终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一是信息公开全面加强,阳光环保氛围浓厚。在环保信息公开方面,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共更新信息2814条,其中新闻报道类1282篇,通知公告、环境管理、科技监测、环境违法曝光台、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栏目更新信息1532条。二是与十堰市政府网合作在我局官方网站制作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专栏,专栏的及时更新和高效运行,为今年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在我市成功举办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公开保障。三是在网站、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开设环保“曝光台”专题专栏,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曝光督办,促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2、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以全媒体融合的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工作。一是抓牢传统媒体阵地,把握新闻宣传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充分发挥纸媒宣传优势, 2019年积极开展环境新闻宣传报道,累计在报纸发稿395多篇,人民日报1篇,经济日报1篇,国际在线3篇,第一财经1篇,中新网2篇,中农网1篇,科技日报2篇,中国环境报90篇,湖北日报44篇,十堰日报与十堰晚报251篇。通过高频次的新闻报道,保持了传统媒体的稳固阵地。市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177条,《十堰环保周刊》制作播出52期;刊播广播电台稿件及公益广告1800篇次。全年在十堰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400余条,总阅读量200余万人次,多次入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榜单前20;生态环境部双微、湖北生态环境微信对我市快闪活动、让中国更美丽及其它宣传产品进行了多次转发。二是继续与十堰广播电视台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精品电视栏目。根据环保督察整改、“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大讲堂、环保知识进课堂、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12.12”十堰生态文明日等重点工作的需要,选派本单位宣教骨干作为主持人参与节目录制,宣教中心全程参与环保宣传报道,增加了节目的丰富性、专业性。今年以来,共录制《十堰环保周刊》40余期。三是加强新媒体运用,不断拓展网络传播主阵地。灵活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今年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新媒体运维,截至目前微信发稿703篇、微博发布579条,通过不断提高文案水平和发布频次,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和阅读量实现了“双提升”,其微信公众号累计月度量突破20万人。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环保活动,提升宣传生动性有效性。2019年我局组织近40场次“环保一日游”公益活动,现场接待公众13000余人次,在社会各界获得广泛好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暨环保一日游”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市民报名异常踊跃,每期公开招募名额均在半小时内报满。另外,精心打磨“生态文明大讲堂”、“我市生态环保小卫士”演讲比赛、“免费乘公交”等品牌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五是在全省率先开发推出“十堰环保”App,并与“十堰头条”、“云上十堰”、“十堰广电”等App开展深度合作,通过环保专栏推送环保动态信息1500余条。开通手机报,向15万手机报订阅户定时推送环保信息,宣传环保工作政策和取得的成绩,使宣传活动质量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效果不断增强。

3、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1、机关的政务公开内容主要是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项目审批等方面;2、环境监察的政务公开主要在环境监察、专项行动、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环境质量日报公示等方面;3、减排信息方面及时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及相关工作动态简报;4、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主要在水质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数据实时发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季报发布、环境质量月报、应急监测、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但与群众的要求、社会的期盼相比,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特别是公开形式还可以更加鲜活、公开内容还可以更加深化、公开载体还可以更加拓展,需要用更加细致和扎实的行动,努力让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9年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

(三)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意见征集、互动交流等环节与群众沟通不畅。

(四)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次数较少。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宣教中心负责,而宣教中心人员只有5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只有1名,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方面主要参加省市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我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化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桥梁作用,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宽互动交流渠道,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桥梁。

(四)注重公众互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不断加强网上“热点关注”、“公众留言”服务。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7件,同比增长118%。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会办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会办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件4件,会办11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办件10件,会办9件)。市生态环境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主办件和会办件(共计37件)的办理工作,其中14件主办件的代表、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孙相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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