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确保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市住建局成立由局领导、质安科、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核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随机抽取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动态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按20%比例随机抽取十堰市2021年度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抽了47家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证件、任职文件情况,特种专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人员社保查询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经核查,合格企业10家,不合格企业25家,未按要求上报资料的企业12家。
总体来看,大多企业能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部门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健全,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查工作,能较好地配合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但也有部分企业责任心不强,不配合检查,未按要求报送考核资料。针对不按要求上报资料的企业,我局将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联合惩戒信息登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分企业各项制度内容编制不合格且无审批流程。
2、部分企业三类人员不达标,企业法人无A证,未及时参加安管人员考核,特别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的现象尤为突出。
3、部分企业特种工人员配备不够,少量特殊工种配备不到位,流动频繁,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个别企业甚至使用过期或者国家应急管理部门不予认可的特种工证件。
4、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能按要求为三类人员购买社保(工伤险),或者购买人数不齐全;特种工未按要求购买工伤险或者商业险(团体商业险)。
5、部分企业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重视不足,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制度等。
6、部分企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提供资质类别要求的起重机械设备证件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整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工作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针对本次考核不合格和未按要求上报资料的企业,市住建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个月,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2、严格复查,依规处理。整改期内或整改期后,十堰市住建局将组织考核组不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考核结果情况予以公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依规上报省住建厅取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数据网络平台。
3、加强指导,动态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在监督指导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及时、逐级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栋(京东路口)政务服务中心2002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72376。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