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92/2021-294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15:29:44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2021〕10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直属各单位、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落实,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绷紧安全之弦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节日期间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深入分析研判辖区范围内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和容易引发事故的漏洞隐患,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及时制定节假日期间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使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始终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紧盯“两个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及时对单销号。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特别是要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做重点排查,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带病作业。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制度,严防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限时整改。通过明查暗访,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建立完善预警应急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汛期、自然灾害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督促指导有效防范应对。节日期间,各地住建部门、全市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现象发生。做好节日建设工地停工的排查,建设工地停工后,安排专人继续做好建设工地安全、防疫工作,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工地现场。对项目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要加强检查,及时掌握辖区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动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允许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抢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国庆节日结束期间,市住建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处理。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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