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划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江家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用地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上报审批。
一、 项目概况
随着园区不断发展建设,片区道路、用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法定控规不符,无法继续指导片区开发建设。同时,为满足产业发展升级、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需求,亟需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对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拟调整用地东至权属界线,南至规划316国道复线,西至现状港澳台大道,北至襄渝铁路边线,用地面积约45.29公顷。2025年6月,该项目经市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9次专题会审议通过。
二、 调整内容
根据现状建设及未来规划情况,将原控规中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和防护绿地,并同步按照《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及实际建设条件拟定相关规划指标: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纪要文件及部门意见等。
四、公示地点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用地调整涉及地段;《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成双; 电话:0719-8642972,12336;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邮编:442000;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