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局部控规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前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25-40609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09:09:21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十资建批前公示(2025)第037号

根据规划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局部控规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东城开发区胡家村产业融合发展,拟对机场大道、胡枧路、茅塔河围合的80亩用地进行调整。经核查《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控规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现计划调整为公园、社会停车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等用地,同步开展片区控规动态维护。

二、调整主要内容:将原控规A-01-0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留白用地,用地面积为53392平方米。按照《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及实际建设条件拟定调整后规划指标。具体如下表:

调整后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01-02-1

1401

18819平方米

公园绿地

≤0.1

--

≥70%

≤10米

01-02-2

1401

5987平方米

公园绿地

≤0.1

--

≥70%

≤10米

01-02-3

120803

6806平方米

社会停车场用地

≤0.5

≤10%

0

≤24米

01-02-4

0704

4383平方米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0

≤35%

≥20%

≤24米

01-02-5

16

4198平方米

留白用地

--

--

--

--

01-02-6

16

13199平方米

留白用地

--

--

--

--

三、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纪要文件及部门意见。

四、公示地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用地调整涉及地段;《十堰日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於祥华; 电话:0719-8642972,12336;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邮编:442000;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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