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城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城投东来居项目垃圾房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求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紫霄大道与延安路交会处。结合场地地形现状,拟对该项目垃圾房进行优化调整,垃圾房面积不变,位置由12号楼负一层北侧(半地下式)调整到22号楼负一层北侧(全地下式)。调整后,该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公建配套等指标不变。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十自)规条字(2023)年第19号《出让用地规划条件》;
5.鄂 sy-2023-000000011R《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鄂(2024)十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项目现场;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李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