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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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0759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08日 15:34:21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9月28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堰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十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度财政决算现已经省财政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5年,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5346万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市本级完成351407万元,比上年增长3.4%;郧阳区完成70666万元,比上年增长17.7%;张湾区完成71259万元,比上年增长15.1%;茅箭区完成107624万元,比上年增长5.9%;十堰经济开发区完成24390万元,比上年下降2.8%。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676万元,比上年增长 24.1%。其中:市本级支出753034万元,比上年增长30%;郧阳区支出397796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张湾区支出95834万元,比上年增长25.2%;茅箭区支出90283万元,比上年增长27.1%;十堰经济开发区支出24729万元;比上年增长6%。


  一、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811660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407万元,为预算的93.6%,主要是东风商用车公司企业所得税和土地性税收减收,同比增长3.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5627万元;转移性收入281540万元(注:返还性收入3616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6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8680万元),上年结余111450万元,调入资金11636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6541万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积极汇报争取省财政增加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

  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791501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53034万元,比上年增长30%;上解省财政支出10121万元(注:原体制上解支出18484万元,调整完善省级财力上解-14107万元,专项上解5145万元,出口退税上解59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3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40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加1522万元,主要是按省厅要求将原在往来资金中列支的债券还本付息支出转列一般预算支出增加。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84万元,为预算的83%,主要是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56193万元,为预算的114%,主要是增加政法机关办理网赌专项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96944万元,为预算的104%,主要是中央、省增加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12250万元,为预算的90%,主要是年初预算根据科技发展需要整合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年终决算按实际列支预算科目调整所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18万元,为预算的72%,主要是城市宣传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54万元,为预算的137%,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

  医疗卫生支出39840万元,为预算的136%,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79414万元,为预算的125%,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城市管网及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580万元,为预算的77%,主要是按政策将城市污水处理费专项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基金预算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18722万元,为预算的85%,主要是年初预算含支持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农业产业发展及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年终决算转列县(市)区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178011万元,为预算的638%,主要是中央、省增加武当山机场基建项目资金、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及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035万元,为预算的221%,主要是按政策将墙革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由基金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973万元,为预算的109%,主要是中央、省增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补助及外经贸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670万元,为预算的377%,主要是中央增加汉江干流灾民搬迁安置补助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31231万元,为预算的320%,主要是中央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和配套基础设施基建投资专项资金;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438万元,为预算的139%,主要中央增加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及“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资金;

  其他支出6535万元,为预算的37%,主要是年初预算预留的人员调资、丧葬抚恤等支出,以及债务付息和金融监管事务等列在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按实际发生情况调整到相应支出功能科目。

  2015年,市本级当年收支相抵,结余资金20159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年底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非税收入超收未支出部分,全部结转到2016年安排支出。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1771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270373万元,为预算的90.7%,主要是土地挂牌交易大幅下降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转移性收入22532万元;上年结余8866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40万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省专款补助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0060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基金支出272231万元,为预算的88.9%,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转移性支出286万元;上解支出99万元;调出资金7444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支出增加584万元,主要是决算办理期间增加了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711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年底基金超收收入,按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1711万元,其中:耕地开发专项资金结转2964万元,土地出让金结转486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转1210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474万元,散装水泥、墙革基金及专款等结转306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6万元,为预算的127%,主要是毛巾厂破产一次性清算收入增加。其中:利润收入7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68万元,清算收入596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2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补充国有资本金支出12万元,补充不良资产处置费用3万元,补充改制费用38万元,破产清算费用20万元,改革成本性支出709万元,弥补国有资产监管及控股、参股企业费用30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24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6621万元,为预算的118.3%,主要是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的增加和清缴、清欠社会保险基金所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557万元,为预算的12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620万元,为预算的122.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417万元,为预算的108.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471万元,为预算的105.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89万元,为预算的7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67万元,为预算的106.9%。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76135万元,为预算的108.8%,主要是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853万元,为预算的110.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473万元,为预算的108.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165万元,为预算的103.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421万元,为预算的118.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65万元,为预算的77.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58万元,为预算的100.8%。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0486万元,累计结余367773万元。


  二、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下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组织收入、争取政策,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把组织收入和力求均衡入库作为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源监控,强化征管合力,实现收入依法依率征收、均衡稳定入库。二是及时梳理中央及省财政重点支持领域信息,抢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武当山机场、五条河流治理、地下管廊建设等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机遇,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政策。2015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12.21亿元,同比增长6.8%;争取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5.02亿元,比上年增加84.45亿元。

  (二)创新投入、优化环境,服务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安排产业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基金使用效益,支持重点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探索产业基金阶段性参股,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一核多支点”战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竹房城镇带、“四个百万”农业特色产业等支农支出;安排资金支持县域龙头企业产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

  (三)厉行节约、改善民生,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5年,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64.3亿元,同比增长2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4.6%。支持政府“十件实事”实施和多项民生实事,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难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不断完善落实民生政策的财税机制,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支出及时足额到位,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深化改革、注重绩效,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不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将市、县两级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7亿元,支持精准扶贫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兑现。继续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2015年选择44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亿元。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5.3%。优化财政监督模式。制定出台《整合财政监督检查资源实行“一个口子对外”的管理办法》,开展财政执法检查;积极做好全市统一部署的“7+1”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农资金、“三公”经费、票据使用等进行专项检查,财经秩序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机制。切实履行财政投资评审职责,全年共评审项目资金23.2亿元,审减资金1.32亿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落实限额管理政策,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转贷和使用管理。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认真履责、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完成

  今年前8个月,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主导产业调整转型、“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诸多困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依法征管工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0785万元,占预算目标1027000万元的66%,同比增长6.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30662万元,同比增长12%。

  后四个月,我们将继续贯彻稳增长、调结构、强支撑、保生态、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力争全面完成年度预算预期目标任务。

  一是狠抓收支平稳运行。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努力实现年初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跟踪衔接,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坚决不征过头税。加强支出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确保各项增支政策的兑现,努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支持经济稳定增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通过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政府债券投向、加强财政金融互动、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提升消费能力,拉动经济增长,认真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全力加强民生保障。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实施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普惠性民生问题。继续做好教育、社保、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事项资金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加快民生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早投入,人民群众早受益。确保年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国发[2015]2号)及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国办发[2016]62号)的兑现。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预算法》,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财政收入侧改革和财政支出侧创新,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上加力增效;强化绩效理念,把绩效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积极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上下功夫,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财政支持的科学论证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强化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同级审”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2015年度“同级审”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对于涉及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我们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认真加以整改。对涉及到体制机制等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将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全年预算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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