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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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0759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26日 15:31:34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5年11月24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堰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十堰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4年度财政决算已经省财政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支持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收支管理,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2014年,省财政厅批复我市年终决算总收入为3048052万元,其中:城区(不含郧阳区 下同)1019874万元,县(市)区2028178万元;财政总支出2814762万元,其中:城区901971万元,县(市)区1912791万元。城区财政总收入1019874万元中,市本级727890万元,张湾区116715万元,茅箭区137403万元,十堰经济开发区37866万元;城区财政总支出901971万元中,市本级616440万元,张湾区112781万元,茅箭区135896万元,十堰经济开发区36854万元。


  一、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727890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9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同比增长21.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8461万元;转移性收入335904万元(注:返还性收入364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71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2294万元),上年结余12560万元,调入资金1115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33979万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积极汇报争取省财政增加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

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616440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9035万元,剔除当年新增专款和专项转移支付115734万元后,为调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8.9%;上解省财政支出12421万元(注:原体制上解支出18484万元,调整完善省级财力上解-65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9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000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减少2220万元,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要求各级财政年底未支出的事项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挂账,因此支出数相应减少。

从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教育支出81858万元,为预算的102%,主要是中央、省增加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科学技术支出14508万元,为预算的110%,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实体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高新技术发展专项和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04万元,为预算的113%,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增加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及广播电视直播户户通工程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00万元,为预算的123%,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居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医疗卫生支出35070万元,为预算的133%,主要是中央、省增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资金;节能环保支出56579万元,为预算的119%,主要是增加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治理基建项目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专项资金;农林水事务支出20648万元,为预算的116%,主要是中央、省增加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补助、退耕还林、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财政专项扶贫等专项资金;交通运输支出66128万元,为预算的316%,主要是中央增加武当山机场基建项目资金和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其他科目比年初预算增加,均为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增加所致。

2014年,市本级当年收支相抵,结余资金111450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年底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支出,需转入2015年支出9970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40668万元,交通运输18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26万元,教育233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154万元,农林水事务142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4168万元,其他支出4557万元。净结余11748万元,我们将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6508万元,其中:本级当年基金收入476012万元,转移性收入60496万元。与向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905万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省专款补助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27642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528116万元,转移性支出-474万元(2013年上缴中央和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多缴,通过2014年结算退还)。与向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8866万元,主要是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城乡社区事务6000万元,教育490万元,交通运输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9万元,其他1949万元。


  二、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工作的主要特点

2014年,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稳增长、调结构、强支撑、保生态、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推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全面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把转型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升级增效。一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努力实现地方利益最大化。抢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武当山机场、五条河流治理等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机遇,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2014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4.38亿元,增长13.3%。二是支持城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城区新型工业化发展各项政策规定,全力服务东风公司实施“大商用车战略”,继续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用好用活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建设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为目标,加快推进旅游、商贸、物流、文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继续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四是支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围绕“一核多支点”及“一城两带”战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实施重点带动战略;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按照中央 “厉行节约”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足额保障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落实了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二是支持 “四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实现免费开放,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社保提标政策,落实连续第10次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农民参合率达99.57%,加大力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五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顺利开工建设,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区保障房建设任务。六是积极筹措资金服务政府十件实事,保障了年度政府“十件实事”的顺利实施。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根据市委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十大财政改革。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按照“跨年度、跨级层、跨部门”整合使用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2015年预算编制。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开展结转结余、往来资金两项资金清理工作,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纳入2015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城乡大病保险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城市环卫“以钱养事”新机制,城区污水、垃圾处理已全部实现PPP模式运营。六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建立统一的财经纪律联合检查机制。七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首次将市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八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试编2013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全面摸清政府资产负债情况打好基础。九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防范机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负债有度、用债有方、偿债有钱、募债有规、举债有责”的债务防控机制。十是研究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度,研究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十三五”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四)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做实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步缩小预决算差距,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改革,初步建立以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采取措施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履责,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的完成

今年前三季度,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主导产业调整转型、结构性减税等诸多困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依法征管工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0043万元,占预算目标960000万元的72.9%,同比增长12.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59927万元,同比增长11.3%。

四季度,我们将继续贯彻稳增长、调结构、强支撑、保生态、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力争全面完成年度预算预期目标任务。

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工作。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不利影响,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不断强化征管措施,努力克服减收因素影响,力争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完善支出管理办法,努力抓好“增收”与“节支”两方面的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二是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按照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2014年十堰市深化财政改革十大任务》,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和完善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好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认真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市财税体制改革。

三是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盘活存量财政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没有编入部门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不予支付。

四是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积极向上争取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工作,并合理分配使用地方政府债券,重点用于偿还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存量债务及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等支出,为政府债券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加强风险管控,防止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

五是认真做好“同级审”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2014年度“同级审”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对于涉及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我们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认真加以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等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将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有效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2015年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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