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公告

索引号
011080851/2022-23894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18:46:00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现将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一)专业性较强的引进岗位由各自主管部门统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程序,自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包括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十堰市郧阳中学、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柳林中学、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艺术研究所。考试考核工作应于6月份启动、7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请留意相关单位的通知和公告。

(二)引进岗位侧重综合管理类的,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超过6:1,且报名人数超过10人,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目的,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包括十堰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十堰市社会保障审计局、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西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十堰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十堰市图书馆、十堰市企业上市指导中心、十堰市干部档案服务中心(干部档案管理岗位)、十堰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十堰市社会福利院、十堰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十堰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十堰市城区公路养护站、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十堰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等16家事业单位、19个岗位。上述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当天如有岗位仅1人参加考试,划定70分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因部分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较低或报名人数相对较少,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包括十堰市干部档案服务中心(财务岗位)、十堰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十堰市体育中心、十堰市普查中心、十堰市大数据中心、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十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十堰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等8家事业单位、8个岗位。

(三)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面试于开考前5天发布公告,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参加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

1.时间

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4:00

2.网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

3.注意事项

如有笔试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信息错误的,请于6月16日17:00前联系十堰市人事考试院0719-8650723。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时间

笔试定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举行,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地点

笔试地点位于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详见笔试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根据防疫要求,考生应至少在笔试开考前1小时,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笔试考点。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笔试考场及考点。

(2)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返)堰人员,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另外,国内其他地区(无论是否有疫情)来十堰市的人员,将被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考前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即行程码带*号者,须于考前3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并保存好检测结果,考试当天须携带并出示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敬请考生注意。

(3)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于6月16日15:00前到达十堰市,先做一次落地核酸(保存好检测结果),并持十堰市医疗机构(含十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出具的考前24小时内(6月16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考试当天须携带并出示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十堰市医疗机构(含十堰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6月15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本次笔试作答方式为答题卡(纸)填涂和书写,考生需自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笔试,不得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笔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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