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六大重点领域 稳住经济发展大盘——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

索引号
000014349/2022-551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10:45:36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稳经济就是稳大盘。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日前,我市结合市情实际,制定出台《十堰市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逐条进行细化,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清单》从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稳投资促消费、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六个方面,共列出138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抢抓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系列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在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上,我市提出,紧盯时间节点,分批分次,分级分类,坚决落实既要退的快又要退的准的工作原则。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大、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节点,退还批发零售等7个行业的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按月退还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增量留抵退税。

持续加大对小微及“三农”支持力度

在金融信贷政策上,我市将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积极发展农担“4222”以及新型政银“4321”合作模式,持续加大对小微、“三农”等主体支持力度,力争2022年底新型政银担业务实现19亿元,规模同比增长35%以上,在保余额达到24亿元。

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第一批已发放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再增发20%。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该政策放宽受疫情影响人群住房、消费等还贷政策,可延期还本付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重点推进102项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在稳投资促消费方面,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聚焦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新型城镇化、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梳理了一批关键性、节点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36个,总投资6867亿元。按照前期研究、手续办理、开工建设、加快施工分类制定推进计划,建立调度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争取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盘子”和政策“笼子”。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丹江口库区库滨带治理郧阳段一期工程、郧阳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新开工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引江补汉出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竹溪县鄂坪调水工程,犟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统筹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中小河流、山洪沟、中型灌区、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前期和储备。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谋划十巫高速北延段、汉江北高速、十淅南延段等一批扩能联网工程项目,争取在“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时挤进部省规划“笼子”。积极争取将南阳经十堰至安康高铁、十堰至宜昌、洛阳至十堰至万州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积极争取国铁集团铁路建设债券用作资本金部分更多投向西十高铁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西十高铁进展;积极争取湖北铁路集团募集的铁路发展基金、保险资金更多投向我市拟建铁路项目建设。

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在粮食能源安全方面,组织开展粮食“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隐患”。开展粮食收购环节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网设施建设。构建以500千伏十堰变、汉水变为支撑,形成南、北2个220千伏环网,中部3条220千伏链路“两环三链”结构的坚强主电网,保障十堰电力可靠供应与外送。2022年提升电网保障和电网结构优化项目22个,总投资14.8亿。开展前期工作项目25个,总投资12.28亿元。发挥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全力服务京能热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京能热电一期项目两台机组灵活性改造,促进煤电减排增效。建立煤电油气日监测台账,协助京能热电拓宽电煤采购渠道,开展冬煤夏储的电煤储备工作。加快推进张湾区黄龙滩、竹山潘口和天池岭、房县吴山沟、郧西陡岭子、丹江口市官山等6座纳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规划项目的预可研编制工作。

援企纾困政策等政策持续推进

保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小微企业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先用电后付费”援企纾困政策,实行月末日24时抄表、次月进行电费结算。2022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出资企业、县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加强运用工信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保通保畅协调平台”,全力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生产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协调”原则,加强与涉疫地区交通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动态跟踪和预警预控,严格落实全国统一通行证机制,推行“一证登记、一证审核、一证通行”,实行“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通行”。

《清单》指出,还将加快推进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湾公铁联运物流基地、十堰市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十堰传化公路港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在堰物流企业创建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支持经开区高新区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积极争取省级县城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推进我市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建设。

公积金及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不断完善

在保基本民生政策方面,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适时启动并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对已筹措到位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25亿元,督促各地按照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及时分配落实。对即将下达的第二批补助资金约1亿元,及早做好分配预案,督促各地统筹地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此外,还将加快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针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月缴存而形成的断缴住房公积金,在疫情期结束后及时补缴,不视为断缴,享受连续缴存职工和个人同等的提取权益。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允许本市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确保一揽子稳经济政策落实落地,十堰市将建立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督查。我市将按照《工作清单》提出的六个方面138项举措及分工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强化拼抢意识,牢牢把握当前重要窗口期,吃透中央政策精髓要义,积极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全力争取国家、省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记者 刘俊 通讯员 李真真 谢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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