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增新冠肺炎中风险区 十堰市疾控中心紧急提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4446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0日 09:09:53
发布机构
秦楚网
文号

5月17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月18日,辽宁省将沈阳市于洪区碧桂园银河城繁华里小区和于洪区阳光100一期划定为中风险地区。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十堰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示:

一、2021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来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来堰返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按要求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或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近期拟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来堰返堰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告。如无特殊紧急事项,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堰后,应主动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疫苗接种工作不仅关系个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全社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如您符合接种条件,建议您主动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四、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等有效预防措施;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行史、接触史,便于诊断治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进入医疗机构、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就医时,真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行动轨迹。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社区严密防线。(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黄卉)

十堰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茅箭区疾控中心  0719-8798107

张湾区疾控中心  0719-8529190

郧阳区疾控中心  0719-7233672

十堰经济开发区疾控中心  0719-8319925

武当山旅游特区疾控中心  0719-5666314

郧西县疾控中心  0719-6227346

竹山县疾控中心  0719-4224034

竹溪县疾控中心  0719-2721008

房县疾控中心  0719-3223367

丹江口市疾控中心  0719-5233453

十堰市疾控中心  0719-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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