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十堰市爱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索引号
MB1924133/2026-2358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7日 11:41:5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文号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关于印发〈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的通知》(十医保办发〔202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告,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相关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相关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予以公告。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附件:2026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pdf

编辑:马培

责编:段凌霄

编审:马俊杰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