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十堰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十医保发〔2022〕43号)规定,自2025年3月26日起,解除杨芝金中医诊所(编码:H42034102499,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50号-3)和十堰惠康药业有限公司白浪店(编码:P42030201020,地址:经济开发区南山新村6组)医保服务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该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予以公告。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