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对残疾儿童派发“大礼包”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481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11:31:06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市委、市政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落地见成效,近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147万元,对十堰城区(张湾、茅箭、十堰经开区)听力、言语、孤独症、脑瘫、智力障碍等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补助,支持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发展,将民生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将关心关爱残疾儿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及时筹措配套资金、狠抓工作落地落实,全力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按照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十堰市户籍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且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可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残联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对经审核确定享受救助政策的残疾儿童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发放方式,直达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银行账户。该项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了这一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持续关注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更加完善、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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