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关于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助〔2020〕1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经政策告知、学生申请、困难认定、学校评审、结果公示上报、县教育局汇总审核,现将我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和高中教育享受国家资助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郧西县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9—6227469、6208766
信函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郧西县学生资助中心。
邮政编码:442600
郧西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郧西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情况公示.xlsx
附件:2. 郧西县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情况公示(寄宿生、非寄宿生).xlsx
附件:3. 郧西县2025年秋季学期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国家助学金、高中免学费).xlsx
附件:4.郧西县2025年秋季学期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