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省局《湖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市局制定了《十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重点。各地要依据《目录》,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度增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聚焦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二、凝聚监管合力。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凝聚行业主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第三方技术机构合力,综合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专项整治、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缺陷召回、质量追溯、技术帮扶等手段,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化,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将实施《目录》与压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对重点监管目录内产品,要指导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找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形成符合实际的具体风险管控清单,细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沟通协调,上下联动,推动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市局将重点监管目录实施情况纳入质量督查考核,请各地于2025年12月5日前报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十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31日
附件:十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