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初至年底,我市开展面包车“亮窗行动”遮阳膜不符合要求一律现场整改

索引号
-2018-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16:1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我市从6月初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以面包车车窗违规粘贴遮阳膜为重点治理内容的“亮窗行动”,面包车遮阳膜不符合要求一律现场整改。
  此次“亮窗行动”以整治面包车车窗透光率不符合技术标准、加装或拆除座椅、超员载客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于面包车违规贴膜行为,市公安交管局分3个阶段进行整治:6月份,以口头教育为主,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同时责令驾驶人按照要求整改;从7月份开始,对发现违规贴膜行为不予整改的,将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罚;从8月份起,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的同时,强制现场整改。
  市公安交管局要求各地依托交通执法服务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临时执勤点、流动执法小分队,加大对面包车特别是车窗玻璃粘贴镜面、彩色或深色遮阳膜、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检查,严厉查处超员载客、无牌无证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7月起至12月,每月1日、1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各地将集中警力上路严查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要求,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对车窗透光率、座椅等进行严格查验、检验,确保注册登记和通过检验的面包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自即日起,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现场督促整改。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在用车辆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不透明和带有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的,以及车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对检验机构未使用透光率计检验车辆车窗透光率的,检验结果不予采信。
  市公安交管局还将依法严厉打击面包车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经营的面包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要予以刑事立案。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等。(十堰日报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