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4150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10:07:38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项目参建单位:

重大节日前后,各类风险叠加,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中秋国庆期间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后,我市房屋建筑建设活动进入敏感时期,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节日期间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深入分析研判辖区范围内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和容易引发事故的漏洞隐患,切实把防范排查工作做在前面。提前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的全方位检查,特别是要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做重点排查,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办,限时整改。以超常规手段推动各单位责任的落实,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强化值守,增强意识,严格管理

节日期间,全市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项目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检查,及时掌握监管范围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允许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抢工期。建设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酒后进入现场上岗作业,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工地现场。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程序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指挥调度到位、组织动员到位、人员力量到位、物资装备到位、抢险救援到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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