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081192/2022-068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11:46:08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的通知》要求,通过企业自查、考核组对各考核企业的三类安管人员、特种专业人员的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社保查询等综合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5日。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材料报送十堰市住建局机关纪委。

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20楼机关纪委,邮编:442000,投诉举报电话:8691150。

三、公示期结束后,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相关企业至多报送一次纸质整改资料,资料纸张大小为A4规格,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相关企业应在整改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1821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72376。

四、整改期到后,逾期未报送整改资料的、整改不合格的直接按程序上报省住建厅许可机关撤回不合格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

附件: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情况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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