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92/2021-3292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17:34:51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2021〕11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材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自查的通知》,按照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综合检查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消防工程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科技科、市建管处、市消防审验中心、市墙革办、市散装办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抽取各专业专家组成综合检查小组,对市城区和县市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禁实禁现等工作进行随机公开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各地住建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情况,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情况。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进行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造发展。各地住建部门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号)和《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的通知》(鄂建文〔2021〕14号)等文件情况;各责任主体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情况;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及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

  (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消防设计、抗震设防)、消防施工验收等工作质量和建筑、勘察设计注册师执业情况;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情况;企业落实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师、注册建筑师监管、和安全生产职责及市场行为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到位情况;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三、检查时间

  10月25至10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对城区以及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抽查覆盖率不少于10%。

  四、检查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此次综合检查工作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并将检查要求传达到项目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检查的项目数量要达到有效覆盖,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各地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发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通报,跟踪整改。

  (四)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各地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各地综合检查组带队人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监管,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各地在建工程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

  2、受检项目应提交的备查资料清单;

  3、检查项目基本情况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1 :各地在建工程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2 :受检项目应提交的备查资料清单.doc
附件:附件3 :检查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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