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813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08:52:02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6月14日,记者从市委办、市政府办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以防范和遏制事故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对矿山、油气管线、天然气输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铁路周边、学校、消防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检查排查。

市燃气安全专委会在全市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市商务局加强餐饮店等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不按要求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市油气长输管线专委会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强化隐患督办整改;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强化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

市特种设备专委会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行为,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查摆出来的各类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以“零容忍”的态度督办整改隐患和问题,切实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排查整治的全过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记者 李平 实习生崔瑾 刘紫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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