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对85起轻微违法经营“首违不罚”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683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2日 10:34:51
发布机构
十堰晚报
文号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获悉,去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8274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每月核酸检测、对85起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违不罚”。

去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督促147户活禽经营者停止交易,动态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534个次,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207条,封控隔离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68个,立案查处各类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违法案件163件,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诉求9482件。

面对病毒通过冷链输入的巨大风险,市市场监管局组织18次涉疫产品排查,落实了3878名冷藏冷冻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单检和8274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每月混检的全覆盖。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办理“证照分离”业务8639件,惠及企业6823户;精简企业开办程序,实现“2半0”标准(即企业开办只用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两个环节,半天办结,全程零费用);全面实施企业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网办,网办率95.63%,全省排名第3位。

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推荐食品药品诚信企业70个、诚信门店6532个;强化信用监管基础,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94.66%,位居全省第三;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与人民法院共享交换信息737条,对148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弘扬“店小二”精神,指导12家企业转产防疫用品,填补了我市空白。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74件,助力企业融资22亿元;为企业办理商品条码新注册9家,续展4家,为企事业单位出具标准查新报告4份,共查新标准160条。

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规范经营行为,已对85起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停止全市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注册和检验,对全市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对已投入使用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注销并收回使用登记证,全市217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淘汰完毕。

全市新申请商标8376件,新增注册商标4055件,有效注册商标1.94万件,新增“丹江口翘嘴鲌、鳙鱼、鳡鱼和郧县油橄榄”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房县香菇”和“房县黑木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名录,“房县黄酒”荣获第二届湖北省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全市专利申请6333件、发明专利申请1810件,同比增长24.42 %和40.71%,专利授权4063件、发明专利授权76件,同比增长59.67%和17.54%。(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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