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地址
十堰市北京路人民政府B栋
电话
0719-867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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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14:52:57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机构。负责联系、协调金融工作方面的事项。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务虚会议、市政府工作例会等市政府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领导班子的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保障市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组织市政府政务值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承办市政府及所属部门、高等院校、国企等部分县级行政职务任免通知。负责市政府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二)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交办件督查、办理及回复、报告;人民网省长留言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网民留言交办件的督查、办理及回复、报告;国务院、省政府“大督查”的综合协调、服务与保障;市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与通报;国务院、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工作内容、《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分解、督查与通报,并对政府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制订市政府系统年度督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接听、处理12345热线来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协调服务“两个畅通”调度工作;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办理12345热线交办的工单,并做好指导、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及热线服务智能化改造等工作,实现一号对外,一网办理。

(四)市政府舆情管理室

负责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舆情日报》涉堰舆情信息转办件核查反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涉堰政府类重要舆情、重大政策调整情况,政府决策执行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编报《要情专报》《舆情专报》;协助处理行政中心门口群体上访工作。

(五)秘书一科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引资、税务、对口协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数据、国防动员、机关事务管理、消防救援、金融、市级投融资平台方面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财经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十堰军分区、武警十堰市支队、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十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十堰监管分局及驻市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市内法人金融机构。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秘书二科

负责科技、工业、水利水电、市场监管、政企共建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侨办、市民宗委),市委外办、市科协,十堰市融媒体中心,市水文局,黄龙滩水力发电厂,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十堰监测站,省盐业集团公司十堰分公司,石油石化企业、通信企业、铁塔公司、东风公司等中央在堰企业。

(七)秘书三科

负责生态环境、商贸、文化、旅游、体育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十堰海关,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厅鄂北专员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侨联、市工商联,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局)。

(八)秘书四科

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林业、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联系市委农办,市残联、市气象局、市农科院,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武汉铁路局十堰车务段。

(九)秘书五科

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及水电气暖保供方面工作。联系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市供暖(热)供气供水企业。

(十)秘书六科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方面工作。联系市红十字会,在堰高等院校。

(十一)秘书七科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方面工作。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国安办,市国家安全局。

(十二)金融一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拟订促进全市金融稳定发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金融服务全市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推动企业股改培育、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工作。协调联系相关金融机构,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协调开展全市金融领域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整改等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三)金融二科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对市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进行监管。在权限范围内实施有关行政许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金融发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工作。牵头研判全市金融形势,开展金融风险应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方面的政策研究,建立全市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配合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金融风险处置化解。牵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

(十四)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综合审核把关、传递、编印、分发工作,以及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综合性工作制度的制(修)订;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公文质量考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政府文件定(解)密和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专题调研工作。

(十五)文书科

负责公文签收、登记、传阅、分办、缮印、清退、销毁、归档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密码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政务信息科

负责组织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及调研文章,督促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完成上级约稿任务;编报《政务调研》《十堰政务信息》;抓好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参与相关专题调研工作。

(十七)建议提案办理科

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市政府主办件的公开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点建议、议案、提案督查督办和回访协调。衔接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作和会议。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十八)网络技术科

负责政府系统OA办公自动化建设,网络规划、办公设备及耗材配置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运维保障;负责办公室涉密信息系统及终端设备运维管理;负责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及办公室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十九)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资社保、教育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二十)财审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机关财务经费核销;负责工资发放,个税、公积金等申报、缴纳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内控、绩效目标及评价。

(二十一)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政务接待工作。

(二十二)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办公室报刊、杂志、邮件的征订、收发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员管理、党员发展、精神文明创建及创文工作。联系包联社区。

机关纪委  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工委。

机关工会  负责履行代表和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体检、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依法管理工会经费。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编辑: 孙相茹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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