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广东路东风总医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东风总医院于2016年8月向原十堰市规划局提交了《关于调整院内棚户区控规的请示》。该请示中提出东风总医院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原市规划局的大力支持下得以积极推进,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市规委会通过的棚户区改造面积约为8877平方米,用地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致使项目一直无法启动。 2019年1月,国药东风总医院向原十堰市规划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片区用地控规的请示》。该请示中提出国药东风总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6年2月获市规委会原则通过。该地块紧邻医院老旧破损的库房、泵房、开闭所及空置山坡地,医院申请将上述老旧破损房屋用地面积共计约6938平方米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将用地性质由医院用地(A51)变更为住宅用地(R21)。
经规划设计单位方案咨询论证和2019年4月4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9〕1号全体会议审定:原则同意。
二、调整主要内容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
5、 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 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方式:0719—8642972、0719—12336
联 系 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 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 编:442000
附 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