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成功蝉联“国家卫生城市”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99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0日 08:46:40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2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十堰再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区)”。

通报称,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重新确认27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认234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这一殊荣意味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面貌,群众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

据了解,2011年11月24日,全国爱卫会公布2009至2011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名单,我市成为继宜昌之后,湖北省第二个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5年、2018年、2021年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三次复审,我市均顺利通过复审。(记者 纪枫波 实习生 刘萌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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