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十堰赛区治安管理通告

索引号
011080827/2026-34867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公安局
文号

2026年9月5日20时00分,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十堰赛区第八场比赛将在十堰市体育中心举办,为保证球赛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球赛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出示电子票,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按照座位号从指定入口有序进场。

二、所有入场人员需主动配合安保人员开展人员和票证查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遵守活动秩序,文明观看,禁止向场内投掷物品,禁止跨越隔离带,禁止在通道滞留,禁止串区或站立观看比赛。

三、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一经发现即依法予以收缴,并对持有人依法进行处理:

(一)刀具、弹弓、仿真枪及弓弩等管制器具;

(二)汽油、酒精、冷烟火、烟花爆竹、烟幕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其他物品。

四、限制携带可能扰乱治安秩序或影响赛事进行的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发现携带下列限带物品的,由持有人现场寄存或者做其他处理(不得带入场内):

(一)玻璃瓶(杯)、冰盒等各类易碎物品;雨伞、长棍、尖锐物、打火机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二)含瓶装饮料、水果、鸡蛋、充电宝、封口水杯、球类等易投掷物品;

(三)无人机、激光笔、扩音设备、无线电设备、强光手电等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各类电子设备;

(四)未向赛区执委会报备并获得授权的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助兴工具;

(五)未向赛区执委会报备并获得授权的附有任何内容的带杆旗帜、横幅、标语、图画、球迷服等宣传品;

(六)除婴儿车、轮椅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七)宠物(如猫、狗、鸟类等);

(八)其他可能影响赛场安全或比赛秩序的物品。

五、严禁在市体育中心活动现场周边的山体、高层建筑、房顶、健康步道滞留观看。

因足球赛观众人数多,请广大市民做好安排,提前进场。观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票证,不得转交给他人。所有人员需服从安保人员现场安全管理,对于拒不服从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十堰市公安局

2026年8月31日

编辑: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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