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政文〔2022〕2号
十 堰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十堰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堰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十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开展市县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化市域治理,不断优化十堰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发展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绩。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常务会议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学细研习近平法治思想“11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内容、必学内容。11月11日,邀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副厅长刘嗣元同志来堰,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湖北建设新局面”为题,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市四大家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350余人参加了讲座学习,全面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
2.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推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市“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十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十堰市“八五”普法规划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远谋划。年初印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全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相关工作10余次。坚持把政府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安排司法局长及政治可靠的法律顾问参会,提供法律意见。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性措施等,一律加强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不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现象发生。
3.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平时考核,制定印发十堰市《2021年法治建设平时考核办法(暂行)》,突出全面依法治市导向,更加注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设置预期目标和争创目标,每季度考核1次,促使全市各级把法治建设工作抓在平时。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行政执法重点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核汇总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32项、第二批76项,经市政府办审核并公布。6部门联合印发《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取消22项原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切实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落实市政府“清减降”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等。有序推进2021年全国统一执法“两证”考试换发工作,常态化开展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核和确认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公开,深化审批事项下放。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提高企业申办效率和成功率。推进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实现项目信息“一库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79项减少为41项,申请材料由439项减少到62项;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改革前200多天分别减少至80天、60天;工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最快39个工作日。大力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推行企业开办“2半0”标准,企业设立登记网办率达95%以上。除涉及公共利益、环保和健康安全外,所有事项改为后置许可,前置审批仅保留32项,较改革前减少88%。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一网一窗”“一次办好”。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实施“四项清单”动态管理。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落实“非禁即入”,为市场主体“解压”。印发了《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项目清单》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大力整顿乱收费现象。优化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强化部门统筹,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实现政务监督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完善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积极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履行公示义务,为1092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管理,3453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0余名违法失信行为人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评议等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对我市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集中清理。探索成立律师协会汽车法务专委会和环资能专委会,加强对本地汽车、旅游、环境资源等特色产业的产权保护。建立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破产办理质效全省领先。坚持守信践诺。我市首创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精准高效的“土保姆”服务在全省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减、放、纾、扩、规”的“五字诀”经验被财政部推广;“登记财产”“办理破产”等工作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工作经验被省发改委推荐为典型案例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推介。组织开展涉企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共走访顾问企业3920余家,开展法治体检1280次。
5.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累计评查案卷500余卷。强化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执法过错追究和执法监督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衔接渠道。
6.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十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生因内容和程序违法被通报的情况。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件,审核市直部门相关文件66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9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34件。
7.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1年1月,《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正式公布实施。行政复议工作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前哨站”和“隔离带”,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行政复议审查的权威和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0件,受理216,已审结195件。
(三)大力推进全社会守法普法
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开展。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加快推进社会治理“24365”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构建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辅警”,构建“社区—网格—小格区(楼栋)—居民”社区网格微治理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全面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市引进“无人律所”岗亭26台、一体机3台、智能机器人2个、法务助手平板33台,为群众、企业提供24小时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
2.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多样。高质量推进守法普法工作。加强调研,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清单化管理,健全完善考评体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文化融合,打造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法治文化剧目,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法治书画展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文化活动,塑造了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积极创作拍摄法治动漫微视频,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阵地作用。大胆探索使用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传播平台,阅读量、浏览量300余万人次,受众面扩散至全省乃至全国各地。
3.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推进。结合“三大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安全教育、禁毒、反电信诈骗宣传等工作,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活动等。扎实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大力推行“律师246工作体系”建设,律师每月进村入户工作2天时间,实现乡村法治宣传全覆盖,全年开展法治宣讲140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60000余人次,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件。2021年,郧阳区谭家湾镇龙泉村、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仲裁、公证、信访调解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通过日常排查、专项拉网排查、接受委托排查等手段,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755件(含疑难案件1510件),调解成功17365件,成功率97.8%。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大走访、政治安全大维护、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问题大化解、社会治安大整治、公共安全大整顿、网络空间大净化、政务服务大优化、基层基础大提升、社情民意大评价“十大行动”。积极开展反电诈宣传,守护百姓“钱袋子”。今年以来,全市共拨打预警劝阻电话26.8万次,直接劝阻挽回损失63万余元,累计止付金额1261.3万元,为群众追赃挽损830余万元。
(四)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1.积极组织参加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县两级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均把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加快规范建设的重要契机,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坚持以创促改、边创边改,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积极争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创建活动,各县市区结合各地特色工作,踊跃争创、亮点纷呈,其中4个县市区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纳入第一批验收单位。经过实地检查验收、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我市茅箭区、竹山县、郧西县被评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
3.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审查、复杂疑难案件审查等工作。11月12日,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专家方世荣教授,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张粒等,来堰开展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培训班,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深刻理解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标和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争创省级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成果不明显的情况。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以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十堰落地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成法治十堰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是全面推动“一规划两方案”的有效实施。根据“一规划两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法治督察检查,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的指导,加强对十堰市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执行情况、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实施,坚决杜绝部署与执行脱节、规划与实施“两张皮”现象。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我市落地落实,细化十堰方案,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各项制度,推进政府公权力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法治成为十堰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标志。
专此报告。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