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公开拍卖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界址与空间范围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规划容积率 | 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十政储出〔2025〕1号 | 重庆路 | 125747 | ≤0.5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0 | 23610 | 236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存在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应单独竞买。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三、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7日16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报名),并按拍卖公告和拍卖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时40分,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5年12月18日11时前予以确认。
四、本次拍卖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7日16时前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
五、拍卖会时间:2025年12月18日16时
拍卖会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一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竞买人,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结果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杨瑾 李金霖
联系电话:0719-8102831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杜艳琼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19-8683961
九、保证金
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前,应当先通过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报名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缴纳竞买保证金。
1.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车城支行
账 号:17239201040011188
2.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北京路支行
账 号:1810000109035021321
3.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十堰建行五堰支行
账 号:42001616008050002550
4.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566457547209
5.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十堰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756675010016666
6.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
账 号:719900018610601
7.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十堰分行
账 号:415010100100060575
8.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7616666018010011007
9.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0100120100011275
10.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十堰分行营业部
账 号:7389010187900000174
11.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619011000019018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