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依法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
通知指出,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在城市社区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募捐。有关企业在城市社区开展废旧物品回收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打着“公益”“慈善”等旗号承揽业务,更不能在废旧物品回收箱上喷涂相关标识。
公众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可通过027—50657110、027—50657044举报。(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李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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