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根据对司机李某某问题的调查结果,研判你单位公车用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提出如下建议……”十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约谈相关领导,启动追责程序。
该纪检监察组自组建以来,3名组员坚持“五不”自律标准,面向归口监督的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等6家单位,不断探索派驻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而尖”“小而辣”的贴身监督效应。2018年,对科级及以下人员函询谈话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追缴违规资金12.7万元。
突出监督首责,风险管控“不怕烦”。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活动和项目执行情况,现场提出事关合规风险的警示意见建议40多条。跟踪5个团体换届工作,坚持纪律宣传、流程管控、风险排查三个到位的要求,监督履行换届组织工作的主体责任。支持单位内部轮岗调整11人,否决有关任用或提名资格3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
紧盯作风建设,遏止四风“不松懈”。周密组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个轮次专项检查,按照见人见事、到人到事的原则,检查发现苗头性现象55个,发出建议书6份并限期整改到位。盯住精准扶贫、文明创建工作作风,责成4支扶贫工作队、2个单位整改工作。配合市委对2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指导单位修订党务、政务、财务3类管理制度,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到点到位。
坚持问题查处,执纪问责“不手软”。坚持线索必查、问题必究,在完成管辖范围内的科级及以下人员立案查处工作的同时,上报县级干部问题线索3件,协助开展初核工作13次,配合立案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书面检查及提醒谈话7人,有效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震慑。
注重宣传发动,纪律教育“不断线”。以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为载体,协助举办全市职工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全市1300多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学习《监察法》全覆盖,推动党纪国法入脑入心入行。
体现互联互动,督促协调“不缺位”。重视发挥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的一致性、协同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实行《纪检联络员工作制度》,指导单位出台《问责办法》,督促开展内部通报批评、书面检查5起25人次,在协作互动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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