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办理机构:市公安局 |
事项编码 | 420300-007-XK-028-01 |
实施主体 | 市公安局 |
法律依据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办理条件 | 1、无 |
所需材料 | 1、新设立需提交的审查材料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3、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件4、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网络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6、营业场地地理位置方位图、平面分布图,网络拓扑图、IP对照表、监控分布图7、消防安全合格证明8、公安机关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明9、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10、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需提交的审查材料11、书面申请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13、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给公安部门的符合规划布局的同意变更函告14、工商营业执照15、新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16、公安机关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明17、新营业场地地理位置方位图、平面分布图,网络拓扑图、IP对照表、监控分布图18、新营业场地外貌、内部结构、服务台、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照片19、新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20、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2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22、变更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营业场地地理位置方位图、平面分布图,网络拓扑图、IP对照表、监控分布图;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2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转让协议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场地地理位置方位图、平面分布图,网络拓扑图、IP对照表、监控分布图;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24、变更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25、变更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备案 |
办理流程 | 1、受理2、审查、决定3、办结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
办事窗口 | 市公安局 服务地址:十堰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9-86712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 3:00-18:00(夏季) 交通路线:请乘坐15路、16路、18路、28路、31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