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环保督察整改与水气环境质量情况

时间:2021-05-31 09:00:00

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主持人:十堰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陈霞

发言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蔡光耀、十堰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 武凤霞

摘要:2018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87项,现已完成整改销号83项,2项整改任务未完成销号,2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交办我市信访件370件,其中不属实70件,属实300件,属实件已办结298件,未办结2件。

5月31日上午,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与今年1-4月我市水气环境质量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87项,现已完成整改销号83项,2项整改任务未完成销号,2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交办我市信访件370件,其中不属实70件,属实300件,属实件已办结298件,未办结2件。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经梳理初步确定涉及我市整改任务23项,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交办我市信访件48件,其中不属实5件,属实43件,正在整改落实之中。

其中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我市已有27家沿江化工企业通过销号验收,剩余1家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加快推进汉丹港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汉丹港处置50吨溢油应急设备库建成投用,填补了汉江50吨级溢油处置设备库空白; 全面开展备用水源建设,竹溪县全力推动该县备用水源鸳鸯池水库建设,目前已完成水库大坝主体建设,择机下闸蓄水;加大对裸露山体修复力度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郧阳区已修复裸露山体100多万平方米;郧西县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情况全面排查,计划每年投入资金500万元,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对全县农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运维管理。

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十堰市委主要领导对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第一时间到问题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会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主要领导同志均第一时间带队现场办公,督办指导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为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堰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我市自2016年以来的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严防假整改、伪整改和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4项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倒排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科学研判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与此同时,十堰还将围绕辖区和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焦点问题等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做到未督先查、未督先改。

记者获悉,今年1-4月,十堰市3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符合Ⅰ~Ⅲ类点位有31个,占94%;Ⅳ类点位1个(泗河口),占比3%;Ⅴ类点位1个(神定河口),占比3%。黄龙滩水库平均水质为Ⅰ类,丹江口水库平均水质为Ⅱ类,水质总体为“优”。十堰境内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1 年1至4月份,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107 天,达标率 89.2%;超标 13 天,其中 9 天以PM 2.5 为首要污染物,4 天以 PM 10 为首要污染物。PM 10 平均浓度73μg/m 3,PM 2.5 平均浓度 43μg/m 3,O 3 平均浓度为 104μg/m 3,SO 2 平均浓度为 5μg/m3,NO 2 平均浓度为 24μg/m 3,CO 平均浓度为 1.3mg/m 3。

今年以来,十堰市紧盯不稳定达标断面,制定并印发神定河、泗河、犟河水质巩固提升2021年度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任务完成时限,推动实施神定河龙洞沟污水处理厂、岩洞沟支沟治理、马家河主管网改造、马家河生态修复工程等一大批水污染及水生态治理工程取得积极进展;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摸清家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的总体要求,编制全市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要点,谋划骨干项目62个,涉及总投资119亿元;推进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丹江口市化工园区、竹山鱼岭工业园3个工业园区集中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东部工业园区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与普林一、二期工业园区管网对接;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实施马栏河、天河等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提升入库河流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为防治大气污染,今年十堰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1年度实施方案,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对问题突出的道路扬尘、开山工地扬尘、储备用地临时用场扬尘、餐饮油烟、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喷涂行业等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对夏季O3和秸秆禁烧管控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管控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整改并消除影响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大气三方巡查,1-4月第三方累计巡查90天,其中夜查15天,巡查总频次309次,共发现大气污染问题203件次,市大气办正式交办问题19件,基本建立“问题查找有人响应、问题交办有人接收、问题整改有人反馈”的有效机制;继续对中心城区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实行资金奖励,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惩罚;认真研判,积极开展重污染天应急响应,累计启动4次联动响应,1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开展人工增雨7次。(记者 吴楠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周开智)


责任编辑: 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