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十堰市暂无关于缴纳购买首套住房退还购房契税的政策,按照《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在我市购买住房缴纳契税优惠税率如下: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