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未参加十堰市生育保险。因此,没有在生育保险政策享受范围内。十堰市生育保险细则:财政供养人员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原来通过工资发放或生育保险支付的,仍按原渠道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