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有新冠疫苗接种意愿的18—59岁的人口,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条块结合、有序组织”的原则,分社区、分单位、有计划组织实施接种,居民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的通知进行接种。备孕期间是不能接种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