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有哪些要求?

日期: 2026-08-24 10:06:48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平台留言咨询,城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有哪些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位)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车库(位)总价。 所需资料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异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文书)、I类银行卡;2.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同小区车库(位)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车库(位)交易的发票。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拨打0719-12329进行咨询。

编辑:周珍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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