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平台咨询,十堰市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怎么定的?
市住新局物业管理科:根据2021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文〔2021〕57号)规定,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为无电梯小区1元,有电梯小区1.5元。物业服务标准内容较多,建议可以在市政府、市发改委网站查阅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