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十堰市2025年最新生育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十堰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90号)文件和《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十医保发〔2023〕43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符合生育保险缴费政策的(统筹区内连续缴费6+1个月),在线上或者线下办理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备案,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待遇包括:1.生育门诊700元定额补助,2.生育医疗费用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719-86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