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现役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
市教育局:符合军人子女的拟优录考生通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向其父或母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优录申请表》)。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对符合条件的拟优录考生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开具每位考生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拟优录考生的材料(含部队审定证明材料;考生父或母军人证;考生与父母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齐后交学校,逐级汇总上报。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当年下发文件为准。咨询电话:0719-869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