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啥条件,如何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市医保局回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待遇需满足的条件: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生育政策,单位参保需连续正常缴费达到6个月以上。参保女职工生育报销范围包含:产前检查费(上限为700元),生育医疗费(顺产为2000、剖宫产为3000元),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在医疗机构结算时直接一站式报销,生育津贴根据产假情况按规定标准执行,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如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医保办咨询电话:0719-86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