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空置的房屋物业费怎么收取?

日期: 2022-06-13 15:10:49
来源: 十堰政府网

市民来件称2015年至今,商品房一直空置未装修未居住,请问物业费怎么收取?

郧阳区住建局回复:根据郧阳区发改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郧发改字【2021】114号文件:房屋交付后空置在一年(含)内的,业主可按70%的比例支付物业服务费,空置超过一年的,业主应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 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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