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日期: 2026-01-05 09:40:54
来源: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44号)精神,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12月1日起,茅箭区、张湾区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其他县(市)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1月5日

编辑:孟楠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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